“4A只是一個名號,有也好,沒有也好,景區還是照常運行”,不管是事后死扛,還是真的看破虛名,景區這種對待名號的淡然態度似不多見。景區為游客提供服務,對其景區資質的行業評價更多應成為游客的一種參考因素,而非現在被過分看中的某種現實價值。旅游部門主導的景區評價和檢查通報,發現的問題對景區而言顯然是不利的。北京市旅游委發布的信息顯示,涉事景區具有“發生火災未及時上報”、“違法設置功德箱和燃香處”、“監控數量嚴重不足、消防設備不完善、電線和電箱外露”等問題,中華民族園也因此被旅游部門摘牌。2016年12月5日,在旅游部門發布的367家A級旅游景區復核整治行動處理景區名單中,中華民族園位列首位。
4A景區的牌子被摘了,涉事主體有所反應也算正常,在目前狀態下對景區資質、級別的認定可能直接影響到游客人數和門票利益,但以前的處理實踐中公眾可能很少看到被處罰主體類似這樣公開表達不同意見,而且措辭強硬。 更加難得的或許是,作為輿論漩渦里的另一方,北京市旅游委對此看起來也并不“惱怒”,同樣云淡風輕。北京市旅游委行業管理處副處長喬劍平日前表示,在網站上刊發公開信是園方的自由,“他們自己愛怎么說,我們沒法管”。雖然這么說,但也沒有打算收回此前對景區存在問題的描述,并且表示所作結論“有2000多張現場照片可以佐證”。
對被監督機構的公開反駁,尊重其表達權利;對行政機關所做的調查和結論,有起碼的證據意識和對公共行為品性的堅持。旅游主管部門的這種姿態,本身也可以看出權力對邊界的謹守和謙遜。各方都在成長,在此次景區與旅游主管部門的爭議中,實有必要跳出看熱鬧不怕事大的心態和視角(事實上,因為雙方的克制,事態也并非不可控),觀察爭議雙方的表現。
面對行政機關的處罰,不再被動接受,勇于表達觀點,而在爭議的另一方,對于類似公開信這種看似挑釁的舉動,不僅表達尊重,而且樂于出示行政行為的依據。爭議雙方的理性態度,可以讓人看到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一些邏輯。基于公共事務妥善和務實的解決思路,爭議各方的表現可圈可點,而更進一步的法治化解決路徑,顯得值得期待。
《行政訴訟法》所解決的社會糾紛,其雙方在法律意義上與其他訴訟法主體并無本質差異,同樣是平等主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目前表達意見、證據呈現和儲備具有可能性的狀態下,景區就摘牌爭議訴諸法律渠道解決并非不可能。面對行政機關的處罰,法律設計了具體的司法救濟機制,包括復議和訴訟,這便是制度化的糾紛解決途徑。平等主體,起碼是法律意義上的平等主體,出現爭議不回避而是積極尋求法律解決,更有助于化解爭議。
既然有公開信的激烈表達,以及行政機關的謙遜態度,雙方的爭議接下來是否可以通過民告官訴訟的方式解決?起碼那傳說中的數千張作為處罰證據存在的照片,可以有在法庭亮相的機會,這也是以庭審為中心的改革試點漸趨常態的一次實踐機會。在此前提下,探討行業評價機制更獨立和更專業運行,才具備現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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