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途牛旅游“北歐四國12日游”意外失竊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途牛旅游回應稱:“已啟動盜搶慰問金保障,除保險承擔的賠償金額外,額外補償游客新買商品損失的20%,對丟失舊物游客補償3000元/家庭。”
據揚子晚報網報道,5月8日,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由途牛旅游組織的“北歐牛人專線”旅游團價值約17萬元人民幣的物品被盜。來自南京的王先生(失竊人之一)認為,在此次失竊案件中,旅行團的導游沒有盡到提醒大家要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以防失竊的安全保障與提示義務,提出途牛旅游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面對王先生的投訴,途牛旅游負責處理投訴的相關人士表示,王先生所遭遇的這件事是沒有辦法預見和想象到的,事件的發生并不是旅行社造成的,屬于意外事件。
29日,記者致電途牛旅游了解該事件的最新進展情況。途牛方面回應記者稱,事發后,途牛客服在積極敦促地接社加強和當地警方溝通,盡力尋找被竊物品,積極協調保險公司賠付游客物品損失。
對于此前媒體報道的“途牛公司沒有責任”的說法,途牛方面告訴記者,途牛會主動承擔應有的責任,承諾除保險承擔的賠償金額外,給予失竊的游客額外補償一定的損失。
另外,盡管途牛與被盜游客代表王先生的協商未能達成一致,但途牛仍在繼續與游客溝通協商。途牛進一步表示,如果游客通過法律途徑界定責任與賠償,途牛將尊重裁決結果并為客人承當相應的訴訟費。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法學博士、副教授印偉認為,根據旅游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是由于地接社的原因,導致游客財產損失或者人身損失,組團社應該進行先行賠償。不過考慮到這個游客作為成年人,也應當知道旅游中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的道理,因此根據司法實踐,旅行社的賠償標準大約為丟失標的的20%。另外,如果丟失人的物品最后能夠追回,還是要歸游客所享有。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增長,國民收入的提高,以及簽證紅利的釋放,中國居民出境游市場持續增長。而中國游客在國外被搶或者被盜事件,也屢見不鮮。尤其是發生在法國、意大利、新西蘭等熱門旅游目的地國家的盜搶事件更讓不少中國游客唏噓。
值得一提的是,盡管在旅游團出發前,旅行社已經為全團游客購買了包括旅行證件遺失、個人財產損失等項目的旅游保險,但是,很多游客認為賠償額度遠遠不夠他們的損失。
究其原因,是因為財務遺失、被竊被搶事件發生的概率遠比意外傷害事件要高得多,所以,保險公司對于償付風險較高的保額普遍設置較低,有的保險里面甚至沒有關于財產丟失的賠付額度。
據記者了解,以某款熱銷的中端境外旅游險為例,其中隨身錢財損失保額只有10000元、隨身物品遺失或被竊保額是單件2000元,最多賠付5件。
那么,作為出境游的個人,在行前和途中應該做好哪些安全防范的功課呢?有業內人士建議,對于行李中攜帶的貴重物品,務必要進行申報,外幣兌換后要留好銀行憑證,購買的貴重物品需妥善保管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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