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為可被限制乘坐火車?《意見》指出,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有關的行為責任人被公安機關處罰或鐵路站車單位認定的7種行為,可對行為責任人采取限制乘坐火車的舉措。
7種行為是:
一、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二、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
三、查處的倒賣車票、制販假票的;
四、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的;
五、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的;
六、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的;
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
限制乘坐火車的時限是多長?《意見》規定,行為責任人發生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有關行為第1~3、7條的,各鐵路運輸企業限制其購買車票,有效期為180天,自公布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計算,180天期滿自動移除,鐵路運輸企業對其恢復發售車票。
行為責任人發生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有關的行為第4~6條的,各鐵路運輸企業限制其購買車票。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后(自補票次日算起),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行為責任人補齊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內,三次發生上述4~6條行為的,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90天后(含90天),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不補齊所欠票款,鐵路運輸企業不對其恢復發售車票。
行為責任人有異議怎么辦?據了解,各鐵路運輸企業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在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12306)網站、“信用中國”網站發布限制購買車票人員名單的完整信息,有關部門的異議處理人聯系方式應當同時公布。名單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為公示期,公示期內,被公示人可通過鐵路“12306”客服電話或向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公示期滿,被公示人未提出異議或者提出異議經審查未予支持的,各鐵路運輸企業開始按照公示名單執行懲戒措施。被納入限制購買車票名單的人員認為納入錯誤的,可以向有關機關、單位提起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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